从1月12日开始,重庆市民贾先生的爱人张女士就在医院的ICU病房里昏迷至今。造成这样的局面,贾先生说都是一场酒局引起的。
30岁的张女士原来在重庆金隆车检站工作,因为要照顾得癌症的父亲,去年12月底她辞去了工作。不过,因为家和原单位很近,所以经常会碰到老同事。上周,她碰见了老领导,双方邀约一起吃饭聚餐。
据张女士的爱人贾先生介绍,“她就说碰到原来单位的卢总了,喊她去参加公司聚餐。”原来老单位搞团拜会,按说张女士离职不久,和老同事聚聚也很正常,于是张女士准时赴约。
不过,到了当天下午,丈夫贾先生却接到了爱人原单位同事打来的电话。从爱人同事口中得知,张女士已经被120送到九龙坡中医院,于是贾先生马上赶到了医院。“我看到她时,就已经昏迷了。怎么喊都喊不醒,还伴有抽搐。”
一开始,贾先生还以为就是一般性的醉酒,但是接下来的两个小时里,张女士的情况越来越危险,还伴有吐血。“值班医生过来看发现有咬舌头这种动作,就马上抢救。先到了门诊部抢救室,一直抢救到晚上接近十点钟,实在不行了才转到ICU重症监护室。”
最终,张女士被确诊为酒精中毒引起吸入性肺炎,左肺重度感染,从1月12日一直昏迷至今,医疗费已经一万余元。贾先生说,爱人平时并非一个嗜酒之人,一场好好的聚会怎么会搞成这样呢?
更让贾先生想不通的是,他这两天去爱人的原单位了解情况,不过从上到下所有人都含糊其辞,甚至闭口不谈。
从张女士和同事的聊天记录来看,里面确实提到了领导邀请她参加团年会的事情,因此记者也电话联系了车检站的卢总,想了解一下当天到底发生了什么情况。但重庆金隆鑫车检站卢总表示,不是自己喊张女士回来参加聚餐的。
当天到底是张女士自己喝多了?还是被人灌酒?目前来看还不能下结论。贾先生说,一切只有等爱人醒来后才做下一步打算。
那么,同在一桌子吃饭,因劝酒导致他人造成身体伤害会有连带责任吗,律师表示,受伤者在就餐过程中,共同饮酒人如果存在劝酒、起哄品酒等过失行为,应该在过失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
春节临近,同事聚餐、朋友吃饭的情况很多,大家在增进友谊的同时,喝酒一定克制,劝酒更要有度,切莫造成无法挽回的后果。
(来源:重庆新闻频道 编辑:周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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