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号晚上,在南川渝南大道上,一个小孩手握摩托车方向,脚刚刚踩到踏板,“帅气”地骑着车,而身后的大人则一个劲地“自豪”大笑。
民警表示:“从体育馆出来,到三小路口大概有将近2公里左右的样子的。一直是娃娃在骑,大人的双手是撑开的。”
由于事发时间是晚上11点左右,无法看清摩托车车牌,民警只好根据摩托车的行驶轨迹走访调查。
民警通过监控的追踪,最终发现这个人从嘉南水泥厂过来的路口转进去,缩小范围后,今天(18号)逐户走访排查,最终把这个人找到了。
原来,骑车的孩子只有7岁,当天晚上,车主也就是孩子的父亲李某,带着孩子从体育馆回家,孩子提出自己要骑摩托车,想着孩子自行车骑得好,李某就答应了。
李某说:“当时娃娃鼓捣要坐在前面,我一发动车,他就要掌龙头,我就把龙头拿给他在掌。他掌方向完全没有问题,平时骑自行车的话。”
李某说,他虽然双手撑开,但一只脚一直踩在刹车上,以便控制。
摩托车车主李某表示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与此行为的危险性。
民警表示:“责令家长对他(孩子)进行教育,针对成年人的违法行为,涉及到将车交无证人驾驶,也就是说将机动车交给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人驾驶,这么一个违法行为,我们对他处以2000元罚款,吊销驾驶执照的处罚。”
同时民警提醒,未满12周岁的孩子,不允许单独搭乘摩托车。12周岁以上,乘坐摩托车应该坐在车辆后排。
(来源:重庆新闻 实习编辑:黄丽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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