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市交通产业集团原董事长黄某受贿一案进行了公开宣判,其中黄某有一笔受贿数额高达300万元。
公诉机关海陵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刘某在担任某证券投行机构融资部职员期间,为了承揽泰州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的公司债发行业务,承诺该公司原财务总监兼金融部部长吴某、原董事长黄某好处费300万元。之后黄某、吴某在未履行交通产业集团董事会审批程序的情况下,为刘某的证券公司顺利承揽到该公司20亿元人民币的公司债发行业务。
令人惋惜的是,被告人刘某作为法律专业的硕士研究生,却知法犯法,为了承揽业务行贿,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刘某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行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因案情复杂,法庭将择期进行宣判。
(视频来源:泰州新闻 编辑:祝闻豪)
剑网行动举报电话:12318(市文化执法总队)、021-64334547(市版权局)
Copyright © 2016 Kankanews.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看东方(上海)传媒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全部评论
暂无评论,快来发表你的评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