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1号,网友“海绵派大星”在微博上发布了一段行车记录仪,举报一辆陕A牌照的黑色轿车在行驶到西安文艺南路时,多次危险驾驶。视频显示黑色轿车意图加塞,失败后超车故意妨碍后车行驶。
辖区西安公安交警支队碑林大队接到举报后,立即进行了调查。在核实了行车记录仪的真实性后,民警多方联系,找到了黑色轿车的驾驶员呼某。
原来当时司机呼某有急事,但是前方车辆行驶缓慢,后车又未能及时给他让行所以恼羞成怒,才开起了斗气车。他表示愿意接受处罚,并对后车的驾驶人表达了歉意。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这辆黑色轿车涉及4项违法行为:逆向行驶处200元罚款记3分,不按规定超车处200元罚款记3分,违反禁令标志指示处200元罚款记3分,妨碍安全行车处100罚款元记2分。共计700元罚款,扣11分。
(编辑:施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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