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吕先生在石家庄裕华区的尚慧嘉苑买了一套住房,终于要交房了,却被强制要求购买地下室,到住建局投诉推工商局,工商局推市场监督管理所,结果市场监督管理所又把责任推回给住建局。
为了帮吕先生解决问题,记者昨天先后联系了石家庄市住建局和石家庄市裕华区工商管理局。石家庄市住建局工作人员回应称,得找工商局投诉,他们主要查违法销售。
在被问及是否属于违法销售时,工作人员则回应称:“不属于,人家证件全的话不属于违法销售。”然而令人没想到的是,石家庄市裕华区工商管理局也表示这事儿不归他们管,又将责任推给了裕华区建通市场监督管理所,工作人员表示:“我把这个(情况)转到那个所里头,如果明天他没跟你联系的话,你跟他主动联系。”
第二天,记者和吕先生来到了石家庄市裕华区建通市场监督管理所反映相关情况。那里的工作人员表示:“我跟我们法制科打了一个电话,他说(这事儿)归住建局管,他们有一个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我正在看,商品房销售到底归哪个部门管。”
随后这名工作人员出示了一份住建部2001年6月1日施行的《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其中第五条明确写到,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商品房的销售管理工作。
于是记者找回石家庄建通市场监督管理所,工作人员表示称:“虽然这事儿不归他们管,但是既然在他们辖区出了问题,他们也可以出面调解。”经过建通市场监督管理所工作人员的协调,记者和吕先生再次来到尚慧嘉苑项目的售楼部。
尚慧嘉苑售楼处工作人员称:“项目是按照一比一配套建的,大部分客户正常还是想要的,所以说我们也不敢多卖,到时候你来了,(如果)没了,满足不了客户的需求,所以极个别的(客户)你不想要,走了申请,我们也同意,你可以不要。”
按照这位售楼处工作人员的说法,吕先生只是口头跟财务部门说不想要了,没有向销售部门走书面申请,所以才造成了今天的局面。不管怎么说,现在如果吕先生真的不想要地下室,他们也不强求。
吕先生回应事情解决的情况时说:“他们说不用买小房(地下室)了,然后给我算了算相关要交的费用, ,因为我没有带钱,所以说下午拿钱过来交钱办手续,可以交房拿钥匙了,我(心里)这块儿石头今天终于可以落地了。”
不过,类似这样疑似捆绑销售的问题,到底应该归哪个部门管的问题依然没有搞清楚,就连各个部门的工作人员自己也弄不清,消费者如果真遇到这事儿,维权难度可想而知。
(来源:河北经济 编辑:白白 责任编辑:曾瑶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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