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1日14时48分,位于盐城市响水县陈家港化工园区的江苏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突发爆炸事故,江苏省生态环境厅立即启动环境应急响应。
省市县三级监测力量持续开展现场应急监测,省厅抽调了无锡宜兴、苏州、南通、连云港、扬州、泰州环境监测力量进行驰援。监测人员对事故现场上风向、下风向以及灌河下游、园区内河进行布点监测。同时,在爆点下风向敏感点对有机物开展走航监测。
环境应急人员到达现场后,协助现场指挥部开展应急救援处置工作,要求园区内所有企业陆续停产、疏散相关工作人员,关闭园区与外环境相连的全部闸坝,严防消防废水进入外环境。同时,省厅迅速组织5名专家赶赴现场指导污染物防控工作。
截至3月22日9时30分,根据盐城现场快速监测结果,事故地下风向3500 米处,二氧化硫监测浓度为0.23mg/m3,氮氧化物监测浓度为0.48mg/m3,参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表2,二氧化硫满足小时均值二级质量浓度限值(0.5 mg/m3),氮氧化物超过小时均值二级质量浓度限值(0.25 mg/m3)0.92倍。
根据8时40分采集的水质样品现场快速监测结果,新民河闸外、新丰河闸外和新农河闸外,以及闸外灌河排污口下游3公里处和灌河入海口未检出挥发性有机物。
园区内新民河闸内、新丰河闸内和新农河闸内不同程度的检出三氯甲烷、二氯甲烷、二氯乙烷和甲苯的挥发性有机物组分,浓度最高的为新丰河闸内断面,甲苯、二氯乙烷和二氯甲烷等组分浓度分别为204微克/升、114微克/升和187微克/升,二氯乙烷和二氯甲烷分别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3标准的2.8倍和8.4倍。地方采取封堵措施,防止园区内河受污染水体进入灌河。但事故点下游无饮用水源地,群众饮水安全不受影响。
下一步,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将进一步落实翟青副部长在现场环境应急处置第一次会议的相关要求,成立综合组、监测组、专家组、后勤保障组四个现场工作组,建立会议机制和信息发布机制。继续在现场配合地方政府做好事故环境应急处置工作,全力截控事故消防废水,加强周边环境应急监测,及时发布环境质量信息,保障生态环境安全。
(编辑:静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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