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号晚上10点半左右,交警李沧大队民警在永清路文安路路口设岗夜查,一辆银灰色面包车从文安路由东向西驶入检查点,执勤民警对该车例行检查时,驾驶员一摇下车窗,一股酒气迎面而来。随后,民警对其进行酒精吹气检测,结果显示驾驶员张某某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52毫克,属于酒后驾驶。随后,民警把该车停到附近不影响交通的位置,而车上驾驶员的妻子急匆匆告诉民警,他们正带着发高烧的儿子去医院看病。
随后,3名执勤民警开着张某某的车,将他的妻子和孩子送到了2公里外的第三人民医院。不到5分钟,车就开进了医院院内。
与此同时,查车点的民警正在对张某某开具相关的处罚凭证。随后,民警也开车将张某某带到了医院,此时,孩子也已经打上了退烧针,病情比较稳定。
(视频来源:青岛新闻 编辑:胡晓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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